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私设粘网捕猎野生鸟类32只 3名“鸽友”获刑

北京刑事辩护网2个月前 (08-03)以案说法53
摘要: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钱某、曹某、李某非法狩猎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件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岩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及四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泽锋及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园林绿化、生态…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钱某、曹某、李某非法狩猎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件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岩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及四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泽锋及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园林绿化、生态部门工作人员、在校学生以及新入院干警共计120余人旁听庭审。


这场庭审不仅是一次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示范庭审,也是一堂生动鲜活的生态法治公开课,通过示范庭审明析为何户外捕捉野生鸟类触碰法律红线。


  2025年10月,正值候鸟南迁时节,秋意渐浓的林地本是野生鸟类迁徙休憩的驿站,却被被告人钱某、曹某、李某三名“鸽友”无故闯入。为满足猎奇私欲,三人商议在某林地布设粘网捕猎野生鸟类。粘网,是一种网目极小的尼龙网,几乎透明,鸟类一旦撞上便难以挣脱,是明令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经查明,三人共计捕获野生鸟类32只,经专业机构鉴定,其中4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胁绣眼鸟,另外28只属于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捕猎行为最终造成15只野生鸟类死亡,对当地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案发后,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粘网、鸟笼等作案工具,经评估,涉案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14400元。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有序推进刑事审判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项审理内容。刑事审理阶段,公诉人围绕被告人钱某等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猎捕野生动物的事实,出示了物证、书证、鉴定意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被告人钱某等人在法庭调查阶段供述,“我们架设粘网的时候,也知道不能捕鸟,但总觉得在林子里抓几只鸟也不是啥大事儿。”当面对公诉人展示的鸟类伤亡照片和鉴定报告,三名被告人愧疚地低下了头,均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这场非法狩猎行为,被告人除承担刑事责任之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理给出了清晰的答案。公诉人指出,三名被告人非法狩猎的行为不仅触犯刑法,同时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区域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平衡,请求法院判令三名被告人共同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围绕生态损失认定、赔偿责任划分等焦点,双方充分开展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经过法庭释法明理,三名被告人当庭认可全部公益诉讼请求,自愿承担赔偿责任并公开道歉。


  经过合议庭评议,案件当庭宣判。丰台法院依法以非法狩猎罪对三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判令三人共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要求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案件宣判后,审判长杜岩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来源:中国法院网

北京刑事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北京刑事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bjbhls.cn/?id=23

分享给朋友:

“私设粘网捕猎野生鸟类32只 3名“鸽友”获刑” 的相关文章

杨某受贿案 ——依法惩处农业产业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基本案情】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杨某利用担任某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乡村振兴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何某等人在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业基地、冷链加工等项目建设审批、补助发放、工程承揽等环节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60万余元。【办理情况】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犯受贿罪,向铜…

褚某受贿案 ——依法惩处农机购销领域职务犯罪

【基本案情】2015年至2023年,被告人褚某利用担任某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农业机械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农机销售、获取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39万余元。归案后,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缴部分犯罪所得。【办…

丁某职务侵占、贪污案 ——依法惩处农田水利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基本案情】2016年至2024年,被告人丁某利用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组织开展河道治理工程、平原治理项目等水利建设过程中,采取虚增补偿对象、人员工资等手段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260万余元。2016年,丁某在协助人民政府开展水利建设、退耕还林等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

董某贪污、挪用资金案 ——依法惩处侵吞移民专项资金职务犯罪

【基本案情】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董某利用担任某村某社社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协助某水电站移民工作组从事人口、房屋、土地调查登记工作过程中,采取虚增户口等手段,骗取移民专项资金共计21万余元用于个人支出。2014年,董某利用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村集体公共设施补偿金20万元,进行…

潘某挪用公款案 ——依法惩处农民养老保险领域职务犯罪

【基本案情】2020年至2024年,被告人潘某利用担任某村报账员、党支部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协助人民政府办理该村养老保险资金代收代缴工作过程中,多次挪用代收代缴的村民养老保险金共计38万余元,用于本人及家庭生活消费,超过三个月未还。归案后,潘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缴全部犯罪所得。 【办理情况】湖北…

山场田间私设捕猎套 贪食野味触犯刑律

2021年至2025年,被告人李某为满足口腹之欲,通过网络渠道购置逆变器、绝缘棒、铁丝等捕猎器具,私自将捕猎装置布设在江西省崇仁县郭圩乡甘家村贯背组周边农田、山场,长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先后捕获华南兔6只、野猪3只,全部带回家中食用。 2025年6月24日,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全部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