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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 筑牢罪错少年家庭保护防线

北京刑事辩护网1个月前 (08-11)以案说法56
摘要:2026年6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守护“一老一小”多元融合工作机制暨审判工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选取十二个典型案例对外发布,本文系发布案例之一。 杜某、苏某、吴某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 ——“N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筑牢罪错少年家庭保护防线 案情简介 杜某(男,16周岁)、苏某(…

 2026年6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守护“一老一小”多元融合工作机制暨审判工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选取十二个典型案例对外发布,本文系发布案例之一。

  杜某、苏某、吴某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

  ——“N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筑牢罪错少年家庭保护防线

  案情简介

  杜某(男,16周岁)、苏某(男,17周岁)系在校学生,吴某(男,17周岁)为苏某的网友。2021年7月,为替朋友出气,三人与另一伙未成年人约架殴斗,致对方多人轻微伤,并借机强行向对方索取财物2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苏某、吴某伙同他人,结伙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应予惩处;三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亦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与聚众斗殴罪并罚。鉴于三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属初犯,已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及社会危害性,家人均愿意接纳、监督并帮助三被告人顺利回归社会,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分别判决杜某、苏某、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二年不等,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

  法官通过社会调查发现,杜某、苏某、吴某犯罪的原因与家庭成长环境有很大关系,其父母均存在监护不到位的情况:离异后将孩子交由祖父母照顾疏于管教,或忙于事业甚少陪伴,或着力创造优越物质条件而忽视道德教育,缺少对子女心理状况、情感需求的关注,以致未能及时发现、纠正孩子存在的偏差行为,进而导致三人误入歧途。

  法官启动“N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开庭审理契机,在对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的同时,对其家长开展法治教育,指出他们监护失职的情况,传递“家长好好学习,孩子才能天天向上”的理念。在庭审之余,法官积极与家长们沟通,聆听他们关于家庭教育的反思,找准每个家庭的症结,据此制作了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联合家庭教育专家、心理专家、人民陪审员、司法社工,为每个家庭分别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座谈会。

  座谈中,法官首先宣布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内容,指出三名被告人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责令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亲子陪伴、增强道德和法治教育,同时要求其定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两名专家就亲子沟通、青少年心理特点等主题与家长们互动交流,提出恳切建议。陪审员根据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表现,结合自身阅历与家长们交流了家庭教育的方法。社工则结合社会调查中了解的三名被告人的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向家长们提出针对性建议。

  经后续追踪,三名未成年犯的家长们已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及情感需求,积极加强亲子沟通,亲子关系取得改善,三人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

  典型意义

  为源头破解未成年人偏差行为乃至犯罪行为背后的家庭监护教育问题,海淀法院创建“N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聚合法院、妇联、教委、社工等未成年人保护单位及社会组织,以“1+N”跨界合作模式实现优势互补,效能倍增。

  本案中的未成年人犯罪,与其家庭监护缺失、父母教育方式不当密切相关,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敏锐发现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具体情况,运用“N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时充分调动专业社会资源,组织社工和家庭教育指导师提供专业家庭教育指导,促进罪错未成年人开展行为矫正。

  需要提醒的是,家长应切实承担监护教育责任,加强对子女的法治与道德教育。日常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生理状况、情感需求及社交情况,以身作则正向引导。做到苗头早发现、问题早干预。要主动优化教育理念,以科学引导替代粗暴训斥,从家庭源头筑牢预防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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